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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期权与期货合约的区别

2019-09-22 18:53:57  

为了帮助2019年高级会计考生高效备考,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9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期权与期货合约的区别,希望对广大备考考生在复习上有所助益。

期权与期货合约的区别:

期权与期货合约的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1)、两者的标的物不同:

期权:是以50ETF(代码510050)为标的物的一种买卖权利,期权的买方在买入权利后,便取得了选择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既可以行权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也可以放弃行使权利;当买方选择行权时,卖方必须履约

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标准的期货合约;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2)、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期权: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买方在支付权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买卖期权合约的权利,不必承担义务。

期货:期货合约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也就是说在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持有人必须按照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物(或进行现金结算)。

(3)、保证金制度不同:

期权:在期权交易中,买方最大的风险仅限于已经支付的权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

而期权卖方面临较大风险,因而必须缴纳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而在我们实际操作中多是做为买方,卖方更多的是在机构。

期货:在期货交易中,无论是多头还是空头,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抵押。

(4)、盈亏与风险不同:

期权:在期权交易中,投资者的风险和收益是不对称的。具体为,期权买方承担有限风险(即损失权利金的风险)而盈利则有可能是无限的,期权卖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获得权利金为限)而其潜在风险可能无限;所以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就不建议做卖方了。

期货:期货合约当事人双方承担的盈亏风险是对称的。

(5)、两者的交易方式区分:

期权:T+0交易模式,可以做双向交易,可以买涨买跌,合约期限内不会被强制平仓、不会爆仓、不用追加本金。

期货:T+0交易,也可以做双向买涨买跌,期货交易容易出现爆仓,会被强制平仓,需要追加保证金。

(6)、合约数量:

期权:期权合约不但有月份的差异,还有执行价格、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的差异。随着标的物价格的波动,还要挂出新的执行价格的期权合约,因此期权合约的数量较多。

期货: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只有交割月份的差异,数量固定而有限。

(7)、盈利方式:

期权:期权交易中,投资者盈利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期权合约价格上涨交割带来的价差利润,另一种是到行权日,行权价格的利润空间。

期货: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可以平仓或进行实物交割的方式了结期货交易获得价差利润。

(8)、套期保值与盈利性的权衡:

期权:投资者利用期权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锁定管理风险的同时,还预留进一步盈利的空间,即标的股票价格往不利方向运动时可及时锁定风险,往有利方向运动时又可以获取盈利;

期货:投资者利用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规避不利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收益变动增长的可能。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期权与期货合约的区别。想要了解更多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详情,大家可关注中公财经证书培训网-高级会计师频道,小编会经常更新,助力广大考生高效备考。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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