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2019年高级会计考生高效备考,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9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完全成本法的缺点有哪些,希望对广大备考考生在复习上有所助益。
完全成本法的缺点有哪些:
完全成本法亦称“全部成本法”、‘归纳成本法”或“吸收成本法”。完全成本法就是在计算产品成本和存货成本时,把一定期间内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和固定制造费用的全部成本都归纳到产品成本和存货成本中去。
完全成本法的缺点:
不利于成本管理
由于完全成本法将固定制造费用计入产品成本,给成本管理带来了问题:
一是固定制造费用的分配增加了成本的计算工作量,影响成本计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是产品成本中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划分,使成本控制工作变得复杂。
不利于企业的短期决策
因为在产品单价、单位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总额不变时,其利润的变化理应同销售量的变化同向。但是按完全成本法计算,利润的多少和销售量的增减不能保持相应的比例,因而不易被人们理解,不利于短期决策、控制和分析工作,甚至会片面追求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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