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高级会计师
 

2019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协议收购有哪些类型

2019-09-23 11:22:25  

为了帮助2019年高级会计考生高效备考,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9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协议收购有哪些类型,希望对广大备考考生在复习上有所助益。

协议收购有哪些类型:

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行为中不同的交易对价形势、不同的交易主体、在收购前后是否直接引起上市公司股本变化等角度,可以将上市公司协议收购行为归纳为两大类,共六种模式。

(一)收购类

存量收购类模式项下的交易主体为上市公司股东--收购方。

在存量收购类模式项下,根据交易对价的不同形式,可区分为以下三种具体模式:

1、存量现金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现金作为对价(收购方单一支付实物资产作为对价的法律关系与收购方单一支付现金无实质差别,因此,不单独区分为一种模式);该模式交易结构简单,便于理解,境内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基本上采用该模式。

2、存量换股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股票作为对价,该模式对于收购方而言,财务压力较小,但收购方的原有股东或收购方用来换股的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原有股东,将面临被稀释股权比例的风险。

3、存量混合模式

收购方结合支付现金、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作为对价,该模式能较为全面地满足出售方和收购方不同的要求,在境外资本市场总被普遍采用。

(二)增量模式

增量收购类模式项下的交易主体为上市公司--收购方,上市公司既是交易的出售方,又是交易的目标公司,而上市公司股东则并不直接作为交易的当事方。与存量收购类模式项下由上市公司股东出售其所持上市公司相区别,增量收购类模式可以理解为上市公司出售其自身的股份。

在增量收购类模式项下,根据交易对价的不同形式,亦可区分为以下三种具体模式:

1、增量现金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该模式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包括其他增量收购类模式)项下所谓的定向增资发行行为在中国法律项下的合法性。

2、增量换股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股票作为对价,与增量现金模式相同,增量换股模式亦未得到证券类法规文件的普遍确认。

3、增量混合模式

收购方结合支付现金、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作为对价,该模式与存量换股模式一样,在境外市场实践中也较为常用。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协议收购有哪些类型。想要了解更多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详情,大家可关注中公财经证书培训网-高级会计师频道,小编会经常更新,助力广大考生高效备考。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19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分级基金是什么
下一篇 2021年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待摊费用是什么科目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2022年高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与更多考生分享高级会计备考心得,交流学习经验,相互助力通过高级会计考试

2022年高级会计职称
备考资讯快捷知晓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加2022年高级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享受考试时间提醒等通知服务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