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
经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将2020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二、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请登录内蒙古会计网()“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的人员,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内人社发〔2013〕135号)要求,可参加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附件:2020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doc见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