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0﹞9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20年度全国会计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全省共584人合格。我省合格标准为55分,全省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共100人。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人才人事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确定我省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和国家级贫困县等深度贫困地区合格标准为50分,全省共9人合格(名单见附件)。
二、合格证书核发及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584人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合格人员可自行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并打印,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参加评审3次(2021-2023年度)有效。考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109人(含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和国家级贫困县等深度贫困地区9人)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合格人员可登录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省线高级合格证”打印证书,该证书仅能参加我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高级会计师考试资格审查在参评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时一并进行。
附件:2020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湖南)合格人员名单(深度贫困地区)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2020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湖南)合格人员名单(深度贫困地区).xlsx
原标题:关于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t.hunan.gov.cn/czt/ztzl/kjxxw/tzgg_2/202101/t20210112_14137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