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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
 

2020年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时间

2020-09-17 16:37:48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兰州新区组织部、财政 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财政局,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 事处(职改办):

现将2020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含正高级会计师和高 级会计师,下同)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 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 申报条件

根据《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 〔2019〕279号)凡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

三、 申报要求

(一) 登录网上职称信息系统申报评审

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

(http: //www. gszcxt. cn: 8000/zcxt/,登录系统请使用 360 浏览 器或谷歌浏览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认定)、 网上查询、电子职称证书。请各市州、各相关单位尽快按照《关 于启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通知》(甘人 社通〔2019〕23号)要求,创建组织机构和申报人员个人账号。 民营企业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职称办负 责创建。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账号均由单位创建, 均从单位申报职称。为确保网上申报正常运行,省人社厅制定了

“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在系统界面下 载),请认真研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办理相关事宜。

(二) 网上申报时间和有关时限要求

网上申报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9月30截止,该时间点后申报系统关闭。申报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 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 个人2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 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 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本人承担。

1 .任职时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 职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 术人才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 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2. 业绩时限。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不得在该时间结束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

3. 退休年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当年是否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

(三)申报人员需在评审系统中上传本人以下材料

1 .学历证明材料。

(1) 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 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0年12月底前有效);

(2)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 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取得党校、军队院校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历的佐证材料。

2. 职称证书材料。

上传现职称证书。如现职称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 转系列的职称证书。

3.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4. 年度考核材料

申报人须如实填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如年度考核连续3 次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上传到“其他 业绩审查〃栏目。

5 .帮扶基层经历材料

除艰苦条件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它省、市属单位晋升高级 职称的人才,须有县以下基层或企业一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 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6. 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材料。

上传近3年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证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7.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 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请注清楚符合《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 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第几条和第几项,本单位同时确认证 明资料(盖章有效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8. 业绩成果一一论文论著材料。

(1) 论文论著填报不少于规定数量,但最多填报5篇,内容 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 期刊须在中国记者网http: //press, nppa. gov, cn/)进行 检索,论文须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检索验证,并 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省人社 厅统一购买了〃中国知网〃的论文查重服务,供全省各单位、个人 在职称工作中免费使用。如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 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 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 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 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9. 业绩成果一一课题(项目)材料。

(1) ±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 量高低填报。

(2) 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成果 登记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 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 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 章。

10. 业绩成果一一奖项和荣誉称号材料。

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11. 专家举荐材料

申报人将专家举荐作为业绩条件的,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 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再填写《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突 出业绩专家举荐表》,向举荐专家提出申请。填写专家意见的《举 荐表》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后签字盖章,同个人申请书(含单 位同意举荐的意见)、举荐专家资格证书一并上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按具备专家举荐业绩对待:

(1) 申请人、举荐专家双方或有一方不诚信的,或双方或 有一方不知举荐政策要求的。

(2) 针对已定性成果举荐的,如科技奖项、发表的论文、 纳入计划或已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等。

(3 )未产生效益的,即未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 效益,或虽产生效益,但未达到相应层次职称应具有水平的。

(4) 未按规定程序举荐或用人单位不认可的。

(5) 获〃小范围"高级职称者举荐的。

(6) 举荐专家不了解申请人的业绩成果、能力、品德等情况。

12 .其他材料

上传单位出具的公示原件、公示结果,诚信承诺书。上传到 “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对照评审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按照评审条件符 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

四、审查推荐

(一) 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 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要按照“前后公示”的要求,认 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和资历 条件、会计岗位工作工龄及职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推 荐程序、推荐结果、诚信承诺等情况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 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二) 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考核、诚 信承诺评估,严把推荐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要对申 报人员在系统中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 性、时效性负责,弄虚作假的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不得报送。

(三) 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 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 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注 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 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四)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 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和单位。

五、其他事项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全面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如审查过程中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申报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 理。申报人员答辩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见:

甘肃省财政厅

2002年9月15日

(联系人电话: )

原标题:关于2020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czt.gansu.gov.cn/gansukuaijiwang/gongshigonggao/20200915/170827833b38b8.htm

来源: 甘肃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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