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逾期申报视为无效。考生需在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下面, 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辽宁大连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广大高级会计考生提供帮助。
2019年09月02日 市局会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大财会〔2019〕860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财会〔2019〕3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材料申报及初审
我市的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前应先登录大连市财政局网首页大连会计栏目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变更”中完成信息采集。网上申报完成后纸质材料申报方式:
(一)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主管部门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附《申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二)无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申报,由所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附《申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三)区市县、先导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须经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当地财政部门汇总并附《申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只受理以单位名义报送的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上报的申报材料。
二、接收纸质申报材料时间
正高级会计师:10月21日-22日
高级会计师 :11月21日- 26日(公休日除外)
三、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工作联系方式
(一)市直单位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大连市财政局304室(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联系电话:。
(二)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中 山 区
西 岗 区
沙河口区
甘井子区
旅顺口区
普兰店区
瓦房店市
庄 河 市
长 海 县
金普新区
保 税 区
高 新 区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花园口经济区
附件见.NewsContentUrl&wbtreeid=1239&wbnewsid=54758
大连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标题: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2019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NewsContentUrl&wbtreeid=1239&wbnewsid=5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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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公财经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