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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补发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8-07 09:28:33  

为了方便大家备考,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淮安关于申请补发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希望对备考高级会计的考生们提供帮助。

关于申请补发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人考中心函【2019】22号文件精神,现就申请补发会计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6月1日起,个人申请补发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不再要求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提交单位证明。

原标题:关于申请补发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淮安关于申请补发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希望对备考高级会计的考生们提供帮助。想要了解更多高级会计师证书领取相关资讯,可以持续关注高级会计考试网,如有相关信息发布,小编会为大家第一时间更新。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公财经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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