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级审计师备考已经开始,有很多小伙伴想要报考高级审计师考试,但不知道从何学起,如何进行备考,大家不用担心,只要大家看透书本上知识、多做题,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了。为帮助大家高效备考高级审计师考试,中公财经小编整理了高级审计师考试科目等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报范围及程序
(一)申报范围。从事审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中,取得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已实行按岗评审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仍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目前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申报。
(二)申报程序。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统一呈报的申报办法。
1.单位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事业单位应一并公布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审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送呈报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符合要求的,在《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呈报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呈报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其他有关评审材料,按规定时间统一呈报省审计厅人事处。
设区的市及以下单位的,由设区的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审计部门审核呈报;省直单位及垂直管理部门的,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呈报;省管国有企业直接负责本企业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推荐和呈报工作;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在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职业者和农村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村委会或所在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3.委托评审。中央驻鲁单位委托评审的,应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再将材料统一呈报省审计厅人事处。
二、评审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服务网(http://www.zcpsfw. com)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完善申报等级系列、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成果奖励、论文作品等,将所填报的电子信息上报工作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通过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单位账户,登录系统与上下级单位建立申报路径,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员电子信息。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在评审系统中的用户名为:山东省审计厅,各呈报部门可据此申请建立申报路径,统一上报电子信息。
以前年度已经注册并建立申报路径的个人、单位,今年沿用以前年度的账户、申报路径即可,无需重新注册和设置。
系统操作相关问题可从网站下载使用说明书,也可拨打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咨询。
(二)纸质材料类别及数量。
1.《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从网上申报系统直接生成)。
4.《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如学历证书丢失,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审计师或相关系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7.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8.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书原件。
9.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原件。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丢失的,申报人员按隶属关系提出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证书或开具证明。
符合《山东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和《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规定,不参加或免于考试、放宽外语考试成绩要求的,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提供相应审核表。
10.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报告1份。
11.反映工作经历、担任审计项目主审应提供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调查、专项审计、科研课题等材料原件,不超过5项;反应审计业绩的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不超过3件;反映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原件,不超过4件。
以上提供的材料,须经所在人事部门审核,在封面注明“本人提供材料情况属实”,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2.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的申报人员,应由工作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一份,呈报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申报。因获奖或成果破格的,其奖项和成果内容应与审计工作有关。
13.改系列申报评审的(同级别),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其中,所在单位应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申报人员在填写《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时,应在第一页最后一栏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
3.有效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或不参加、免于考试、放宽考试成绩审核表及证明材料,依次夹放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和首页之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夹放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尾页和前一页之间。
4.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省内使用成绩证明、学历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成果证书等原件,单独放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应列明证书名称和数量。
5.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若提供的文章发表在报纸上的,应一并提供该报纸的整版。
6.申报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7.申报材料按要求统一放置文件盒(或文件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档案袋封面目录必须相符。
原标题: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问题解答
文章来源:http://www.weihai.gov.cn/art/2016/5/10/art_18413_613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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