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份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将近,时间为:9月21日-9月22日。留给我们的备考时间不多了,相信大家已经进入了积极备考状态。与此同时,为了帮助大家提高备考效率,中公财经小编为考生们准备了2019基金从业《法律法规》第一章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知识点:金融市场的监管,整理如下:
2019基金从业《法律法规》第一章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知识点:金融市场的监管
金融市场本身并不完美,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如果不加以管理,不但不能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反而会降低经济运行效率,甚至出现系统性的金融危机。金融市场的“市场失灵”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外部性问题
金融机构总是从自身微观的利益出发开展业务活动,这就决定了其在决策时不可能充分考虑宏观利益所在,甚至可能为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而实施一些冒险行为。金融机构为了防止加大经营成本,还容易忽视对操作程序的规范和监控,从而影响其对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而金融产品之间、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市场其他主体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一家金融机构的风险很容易传导到其他金融机构甚至整个金融市场。
(二)脆弱性问题
金融机构的业务性质决定了其高负债经营的特点。金融发展是建立在集体信心基础上的,如果市场信心崩溃,金融机构是脆弱的。金融危机爆发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演化过程,当经济发生变化或突发某些事件造成信心逆转、前景暗淡到达某个“触发点”时,就会爆发金融危机。次贷危机就是金融脆弱性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突发表现。
(三)不完全竞争问题
金融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金融机构特别是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垄断,对金融市场价格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甚至控制力,金融市场难以实现完全自由竞争。
(四)信息不对称问题
金融市场中,金融资产的无形性、金融交易的灵活性、金融行业的专业性等特点,决定了投资者、融资者和金融机构等参与主体之间的信息存在较为严重信息不对称问题,特别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容易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甚至被欺诈。
因此,各国政府都建立了比较严格的监管制度,对金融市场进行系统的监管,以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风险。由于各国金融市场的具体情况不同,监管模式也不尽相同,有的国家采用政府集中型监管模式,有的采用行业自律型监管模式;有的国家实行不同金融行业的分业监管,有的实行各金融行业的统一监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金融监管采取的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监管的模式。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承担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宏观监管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及这些机构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中还有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机构在各自范围内实施自律管理。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2019基金从业《法律法规》第一章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知识点:金融市场的监管为大家做的整理,希望能够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想要获取更多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中公财经官网,小编会持续为大家更新,最后,小编在这里也预祝大家都能够顺利通过2019年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