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这个行业中,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财务人,就更加需要不断地学习提升自己,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纳税申报热点是2020残保金优惠政策?如何申请享受?
问:国家今年有发布残保金的优惠及免征政策,但我在政策公告中搜索不到残保金的相关政策,想咨询一下福州有没有残保金优惠政策?有话话是怎么申请享受这个政策的?
答:保金优惠政策可参看以下文件规定,申报时系统自动带出对应减免性质代码及减免额,纳税人核对无误正常申报缴费即可。
文件依据: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规定:“二、优化征收,切实降低用人单位成本
(三)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
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
(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四)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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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残疾人保障金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http://fujian.chinatax.gov.cn/gzcy/nszx/detail.htm?id=5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