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这个行业中,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财务人,就更加需要不断地学习提升自己,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纳税申报热点是关于政府补助在所得税季度预缴是能否扣除的问题
问:我公司今年收了一笔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那么在本季度进行所得税预缴时,能否扣除此笔收益后进行缴税,还是说一定要等到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纳税调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文件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四)预缴税款计算。
5.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经计入本表“利润总额”行次但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本年累计金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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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政府补助在所得税季度预缴是能否扣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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