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份额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如需缴纳印花税是否在双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合伙企业份额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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