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财税[2017]90号文件:
1、此文件是否还有效?
2、关于文件的第一条: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文件中所说的意思是否是说,企业租入一项固定资产,如果部分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部分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那么租入这项固定资产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简易计税部分也无须做进项税转出呢?
答:〔2017〕90号文件现行有效。依据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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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财税2017-90号文件中租入固定资产可以全额抵扣如何理解?
文章来源: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0c4f5d0d17d41688009a13abcf6e5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