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是否要报告税务机关?政策依据是?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原标题: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
文章来源:http://fujian.chinatax.gov.cn/gzcy/nszx/detail.htm?id=5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