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股东,其中一位股东进行增资扩股,稀释了另一个股东的股权,那么此行为是否属于股权转让呢?对此,官方做出了解答,下面是会计实操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问:我单位是房地产企业,2个股东,其中一位股东进行增资扩股,稀释了另一个股东的股权,此行为是否属于股权转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六)以股权抵偿债务;(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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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增资扩股
文章来源: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74d8a27b421d4e2d932a043a805d5b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