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增值税减免2%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入缴企业所得税吗?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为我们做出了解答,下面,跟会计实操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问:留言内容 按照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那么,优惠2%部分的增值税需要并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因此,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由于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是按1%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按1%计算增值税额的,增值税给予2%的减免税实际上已经包含在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中。因此,对增值税给予2%的减免税,不应重复作为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小规模增值税减免2%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入缴企业所得税么
文章来源:https://henan.chinatax.gov.cn/eportal/ui?pageId=957d32d8af474a6d9890f161b3dfc1d3&msgDataId=2c479d1faf864572b131542f51ec53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