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间,我们已经戴了一年多的口罩了,小编不禁感慨这病毒也是“挺顽强”,新冠疫情不仅会给我们的身心造成一定影响,更是给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还真是不容小觑~下面,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纳税申报热点是疫情期间的出口退税,咱们一起来看看疫情期间出口退税业务应当实地核查,但是没有实地核查的,在疫情结束后税务机关和企业应该怎么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28号)的规定,对因疫情影响未能进行实地核查的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应及时开展实地核查或当面约谈等调查评估工作,并根据核查和评估情况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处理。纳税人按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后办理的退(免)税业务,已经按照“容缺办理”原则先行办理退(免)税,但经实地核查后属于按规定不予办理退(免)税情形的,应追回已退(免)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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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按照税总函〔2020〕28号文件的规定,在疫情期间我们的出口退税业务应当实地核查,但是没有实地核查的,在疫情结束后税务机关和企业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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