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间,我们已经戴了一年多的口罩了,小编不禁感慨这病毒也是“挺顽强”,新冠疫情不仅会给我们的身心造成一定影响,更是给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还真是不容小觑~下面,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纳税申报热点是疫情期间的出口退税,咱们一起来看看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在申报退税时提交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8号)第五条规定:“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在申报免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一)《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出口明细申报表》(附件4)。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需填列外购对应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四)免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五)从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应税服务提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六)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所列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原标题: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在申报退税时提交什么资料?
文章来源: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cx/det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