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会计实操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速来学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常见操作问题

2021-03-05 10:57:03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后,很多纳税人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问题有些不太理解,对与这些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为我们做出了解答,下面,跟会计实操小编一起来看看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后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常见操作问题。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速来学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常见操作问题:

 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

答: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季申报,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先做税源采集,如果之前进行过税源采集电子税务局会自动带出采集数据,不需要再做税源采集。如果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在“新增”或者“变更”模块采集税源信息。

1.城镇土地使用税操作步骤:(1)税源采集: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点击“新增”→填写纳税人类型、土地用途、初始取得时间等(带*号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2)做完税源采集后,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列表”→“税款属期”→“查询”→选择对应的税种打“√”,点击“提交”→点开“城镇土地使用税”,选择税源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减免明细表”(税源采集做过减免的需填写,否则忽略此环节)→“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全申报”。2.房产税操作步骤:(1)税源采集: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房产税税源采集”→点击“新增”→填写房屋用途、房产取得时间、建筑面积等(带*号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2)做完税源采集后,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列表”→“税款属期”→“查询”→选择对应的税种打“√”,点击“提交”→点开“房产税”,选择税源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减免明细表”(税源采集做过减免的需填写,否则忽略此环节)→“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全申报”。

2.纳税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政策是否需要维护减免性质?

答:纳税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政策的,电子税务局自动判定纳税人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无需纳税人维护减免性质,在进行财产和行为纳税申报的时候会自动带出这一项优惠政策。

3.如何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性质?

答:通过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模块维护减免性质。操作步骤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1.如之前没有做税源登记,点击“新增”→填写完基本信息后,在“减免税信息”栏点击左侧的“+”号增加一行,在“减免性质代码”栏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再继续填写“减免面积”、“月减免税金额”、“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做完了税源采集后,就可以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时享受优惠减免。2.如之前已经做过税源登记,选择对应税源信息后点击“税源信息变更”→点击“全部应税信息”,双击需要维护减免性质的属期→在“减免税信息”这栏点击左侧的“+”号增加一行,在“减免性质代码”栏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再继续填写“减免面积”、“月减免税金额”、“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做完了税源采集后,就可以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时享受优惠减免。

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填写错误是否可以更正和作废?如何更正或作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填写错误:1.如果属于税源信息采集错误的,可以进行“更正”处理。2.如果属于虚假采集并且没有成功申报过,可以进行“作废”处理。3.如已成功申报了则不能选择“作废”处理,系统会提示“已经进行申报,不能删除”,只能进行“纳税义务终止”处理。

更正税源信息的操作步骤为:

(1)房产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房产税税源采集”→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源信息,在“操作类型”栏选择“税源信息变更”→点击“全部从价信息”,双击对应的税源属期→更正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2)城镇土地使用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源信息,在“操作类型”栏选择“税源信息变更”→点击“全部应税信息”,双击对应的税源属期→更正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

作废税源信息的步骤为:

(1)房产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房产税税源采集”→选择需要作废的税源信息,在“操作类型”栏选择“作废房屋”,点击“确定”即可。

(2)城镇土地使用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选择需要作废的税源信息,在“操作类型”栏选择“作废土地”,点击“确定”即可。

5.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后发现数据错误如何处理?

答: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操作步骤为:

(1)申报后,如申报状态为“已全申报未导入”,可对申报信息进行更正或作废。如要更正申报信息需先更正对应的税源信息后申报。更正申报操作步骤:“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点击右上角“修改”,选择“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修改”,确认数据更正后选择对应税源信息点击“确认申报”→如有减免性质的,点击“修改”选择“申报表,减免税明细表”,点击“查询”,点击“提交”→点击右上角“修改”选择“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后点击“修改”,点击右侧“查询”,确认数据更正无误后点击“提交”→“全申报”。(2)纳税人申报后,如申报状态为“已全申报已导入”,在当月申报期限内“已申报已扣款”的或者在当月申报期限后至当月底“已申报未扣款”的可在“更正申报”模块进行更正;如果使用上述方法无法进行更正,代表申报数据已传送至税务局数据库,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数据更正。2.房产税:(1)纳税人申报后,如申报状态为“已全申报未导入”,可对申报信息进行更正或作废。如要更正申报信息的需先更正对应的税源信息后申报。更正申报操作步骤:“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点击右上角“修改”,选择“申报表,房产税”点击“修改”,确认数据更正后选择对应税源信息点击“确认申报”→如有减免性质的,点击“修改”选择“申报表,减免税明细表”,点击“查询”,点击“提交”→点击右上角“修改”选择“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点击“修改”,点击右侧“查询”,确认数据更正无误后点击“提交”→“全申报”。(2)纳税人申报后,如申报状态为“已全申报已导入”,在当月申报期限内“已申报已扣款”的或者在当月申报期限后至当月底“已申报未扣款”的可在“更正申报”模块进行更正;如果使用上述方法无法进行更正,代表申报数据已传送至税务局数据库,只能是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

6.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吗?

答:可以。操作步骤为:“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优惠核准”→“税收减免优惠申请”→填写“征收项目”(填写“房产税”或者“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效期起”、“有效期止”、“优惠事项”选择对应的“纳税人困难减免”等带“*”号栏目内容,在“附件资料”上传“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原件”,最后点击“提交”。申请完成后,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审批进度。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通过的纳税人,可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享受减免。

7.问: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选择“土地等级”时提示“没有有效的土地等级配置信息”,应如何处理?

答:核实带“*”号栏目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核实行政区划、所处街乡是否填写完整(市级城市有“区”的,行政区划要选择到“区”),如果没有填写完以上信息需先填写完整,再去选择土地登记信息。

原标题: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速来学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常见操作问题

文章来源:http://hainan.chinatax.gov.cn/ssxc_2_8_4/20131560.html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上一篇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常见操作问题来了!
下一篇 三方协议如何缴纳印花税?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会计实操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与大家共同探讨实操难题,学习路上不孤单

会计实操
课程/班次快速咨询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会计实操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