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的月销售额按超过10万元,但是按季度没有超过30万元,预缴的税款能够申请退还?对此,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为我们做出了解答,下面,跟会计实操小编一起来看看官方是怎么回答的?
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原标题: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的月销售额按超过10万元,但是按季度没有超过30万元,预缴的税款能够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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