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为我们做出了解答,下面,跟会计实操小编一起来看看官方是怎么回答的?
2020年度汇算期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4个月。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在年度汇算期内办理。
另外,您如果有下列情形,还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时间点:
1.如果您需要所在单位为您代办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您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则您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如果您2020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在6万元以下但被预扣过税款,您可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网络以简易方式申请退税;此时,您只需简单填写或确认您已预缴税额、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即可快捷申请退税。
3.如果您是无住所居民个人,并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之前离境的,您也可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原标题: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文章来源: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wdt/ztzl/12366nsfwrx/12366rdwt/202103/a0e5bf00c4744d9d9c95bdcc4ea464a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