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纳税人信用等级复评?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为我们做出了解答,下面,跟会计实操小编一起来看看官方是怎么回答的?
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核。申请纳税信用等级复评的途径有两种:1.申请复评的纳税人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2份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2.网上申请复评: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公众服务】-【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模块办理。
原标题:如何申请纳税人信用等级复评?
文章来源: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wdt/ztzl/12366nsfwrx/12366rdwt/202007/30f878cfc70d47a29ab00b21a94a98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