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呢?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要想把“应纳税所得额”算出来,“各项扣除”就十分重要了。那么,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项目有哪些?跟会计实操小编一起来回顾一下吧!
税前不得扣除项目
不得扣除的项目 | 1.各种预提费用、减值准备、未经核定的准备金 2.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违约金可扣除) 5.赞助支出、非广告性支出、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6.企业之间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