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已经签订缴税协议,是否还需签订缴费协议?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为我们做出了解答,下面,跟会计实操小编一起来看看官方是怎么回答的?
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若用人单位签订的缴税协议批扣标识为“所有批扣”,则无需重新签订缴费协议;若用人单位签订的缴税协议批扣标识不是“所有批扣”,可选择前往全市任一办税大厅(第二税务分局除外)将已签的缴税协议的批扣标识修改为“所有批扣”或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深圳市微信税务局、@深税、全市任一办税大厅(第二税务分局除外)等渠道重新签订缴费协议。
原标题:用人单位已经签订缴税协议,是否还需签订缴费协议?
文章来源: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wdt/ztzl/12366nsfwrx/12366rdwt/202103/526fafeac7eb4986bf9ddfb57a48de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