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写了一篇《哪些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哪些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有朋友第一反映是,这两者有区别吗?有!自行申报和汇算清缴,属于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
汇算清缴是一种特殊的自行纳税申报,特指次年对前一年的所得汇总申报。要汇总计算一年的所得,应缴的税款,多退少补,一年汇算一次。而自行纳税申报范围要广得多,次数也不固定,从目前的规定看,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有以下五种情形:
哪些人需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一、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
不了解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缴的,请看哪些人需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申报次数】一年最多一次。
【纳税申报日期】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纳税申报地点】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办理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
【申报次数】一年5次~13次。
【纳税申报日期】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报次年3月31日前。
【纳税申报地点】经营管理地税务机关;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三、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
【申报次数】一年申报一次
【纳税申报日期】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纳税申报地点】在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
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
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
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
四、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申报次数】 一辈子最多一次
【纳税申报日期】注销中国户籍前,
【纳税申报地点】户籍所在地
五、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申报次数】一年若干次
【纳税申报日期】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
【纳税申报地点】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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