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实行“以票控税”,发票不但是员工报销的重要凭证,同时也是我们做账的重要依据。当出现发票丢失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跟财务部门报备。千万不要担心挨骂就隐而不报。这样会形成滞留票,导致相应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到时候税局查到了那可就是虚开事件!
首先,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什么是滞留票?
滞留票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有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么什么情况会产生这种滞留票呢?下面是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种形成滞留票的原因后果及解决办法:
1、账外经营
部分纳税人隐瞒收入,采取购进货物和销售货物均不入账的手段偷逃税款,对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不进行认证抵扣,形成滞留发票。
后果: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不慎丢失
部分财会人员将进项发票不慎丢失,为避免担责,未向企业财务等有关部门报告,形成滞留发票。
后果:企业登报作废,接受税务机关相关处理,同时承担相应后果。
3、不可抗力
出现地震、洪涝灾害或者持有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会人员忽然死亡等客观情况,形成滞留发票。
解决办法: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立即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待审核完毕后,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
4、买卖纠纷
销售方发票虽已开具但因合同纠纷(如:购货方未支付货款等)不予交付,造成购货方超期未认证形成滞留发票。
解决办法:购货方在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立即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待审核完毕后,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
5、未达要求
购货方虽改为一般纳税人,但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解决办法:购货方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专票,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普通发票。
6、不予抵扣
购进免税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认证;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解决办法:购货方先认证后作进项转出。
7、用途改变
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专票认证前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发放职工福利等行为,自行将该发票不予抵扣认证,导致出现滞留发票。
解决办法:购货方先认证后作进项转出。
以上就是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专票滞留有风险 财务人员需谨慎相关问题解答。想要获取更多实务技能,欢迎加入2020年会计实操经验交流群 1044549914>>>入群可领取会计小白实操课还可咨询2020年会计实操培训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