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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如何申报增值税?

2020-03-10 17:05:04  

身为会计人,我们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会计实务热点内容是: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如何申报增值税?

我们是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请问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如何申报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文件规定,四、涉税事项的办理

(一)试点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由试点企业按月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将完税凭证转交给会员。

(二)试点企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收入不属于试点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无须申报。试点企业应按月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缴税款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具体报备的有关事项由各省税务局确定。

(三)会员应按照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规定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已由试点企业代为缴纳的增值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实务热点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如何申报增值税?相关内容分享。想要获取更多会计实务热点内容,可关注中公会计考试网“会计实操培训”,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原标题为:我们是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请问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如何申报增值税?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255681/c514278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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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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