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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办税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2020-04-21 11:09:31  

身为会计人,我们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会计实务热点内容是:实名办税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实名办税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第三条规定,进一步减少证件,资料报送。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实务热点实名办税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相关内容分享。想要获取更多会计实务热点内容,可关注中公会计考试网“会计实操培训”,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原标题为:实名办税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可免予提供哪些资料?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255681/c4559274/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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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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