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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2018年10月购进不动产抵扣了进项税额的60%部分,尚未抵扣完毕的40%部分, 201 9年4月1日以后可以分几个月进行抵扣吗?
答:不可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的40%部分,自2019年4月所属期起,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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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企业尚未抵扣完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月1日后可以分几个月抵扣吗?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255681/c435978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