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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企业所得税调整视同销售收入,是好事?

2020-05-28 14:39:30  

身为会计人,我们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会计实务热点内容是:企业所得税调整视同销售收入,是好事?

企业所得税调整视同销售收入,是好事?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一般有两种方法:直接发和间接法。两种方法计算如下: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弥补亏损

在采用间接法时,视同销售收入对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都有着一定的影响,需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在这里的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要作为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对于企业而言,出现了以上情况时采用间接法计算企业所得税,就需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对于视同销售调整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使得纳税人纳税更加公平和合理,避免以此因为专业财产,偷逃税等行为。

以上就是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实务热点企业所得税调整视同销售收入,是好事?相关内容分享。想要获取更多会计实务热点内容,可关注中公会计考试网“会计实操培训”,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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