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旧迎新之际不少公司会举行盛大的年会,年会不仅是职场人对于过去一年的总结、对新一年的展望,更是有各类吸睛的节目,其中最令员工期待的是年会最后的抽奖活动。那么学过税法的小伙伴不禁产生了疑问,个人获得的年会奖品是否要缴纳个税呢?
企业的财务人员一般将年会奖品化作三类处理:
一是作为费用,直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也不作为个税的缴纳依据。二是作为员工福利,计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综合所得缴纳个税。三是计入偶然所得,视为员工的偶然收入缴纳个税。
这三种做法中显然第二种做法更具有依据。在个税人所得税中,明确规定因任职或受雇从用人单位除取得的工资、年终奖、补贴、津贴、红利等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年会奖品是以公司的名义发放给员工的,员工获得的奖品也是从任职或受雇的公司获得,因此年会奖品属于上述规定,应缴纳个税。
但是不少小伙伴好奇,员工福利在企业所得税中是特殊扣除项目,不需要全额纳税,为什么相同的内容在个税中就需要纳税了呢?原因在于企业所得税中提到的福利指的是一些福利部门,比如单位食堂、职工宿舍、防暑降温费、五险一金等民生费用,与年会奖品性质不同。
那么年会奖品一定要缴纳个税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如何缴纳,先判定是按照哪一个税目交税,如果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交税,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是否有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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