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这个行业中,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财务人,就更加需要不断地学习提升自己,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会计实务热是环境保护税的申报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问:环境保护税的申报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规定:“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3号)规定:“第十七条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应税污
染物排放地是指: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
(二)应税固体废物产生地;
(三)应税噪声产生地。
第十八条纳税人跨区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税务机关对税收征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按照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决定。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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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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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环境保护税的申报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255681/c3269550/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