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会计人,我们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中公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会计实务热点内容是:涉税案例分析
随着会计理论学习的深入,很多同学已经掌握了税务相关的基础知识,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欠缺很多的实务经验,下面会计实操小编就举一些实际的涉税案例,跟大家分析一下其中的税务处理。
会计实务之涉税案例分析(十五)
由于受疫情影响的原因,2020年的市场经济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对于大多中小型企业来说今年的目标就是活下来。其中最近比较热的关键词无非就是两会期间中央释放的减税降费的政策,例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今年将继续下调增值税税率”等等优惠的税收政策。我们借此疫情的实际案例进行简单的案例分析:
案例:甲公司是广东省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今年二季度含税销售收入50.5万元,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二季度销售额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请问甲公司应当如何办理二季度增值税申报?
适用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甲公司应当将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实务操作:甲公司在办理二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将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50.5/(1+1%)=50],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万元(50×2%=1),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同时,甲公司应当将本期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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