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财会人员我们应该时刻关注财税政策变动,这样才能做到“与时俱进”,但是有些文件对于我们而言确实有些晦涩难懂,所以每逢政策出台,也都伴随着不少疑问。下面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财税政策知识点,希望能对广大工作者有所帮助。
【知识点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