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会计人,我们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中公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1月财务人应当关注的实务热点内容。
1月财务人应当关注的实务热点内容
热点一
会计们注意了,从今年1月21日起,全国范围电子发票可以开出普票和专票了!电子发票强势来袭!小微企业以数智化疏导财务堵点,突破管理难点。
实际上,从去年9月1日开始,电子专票首次在宁波开启试点并不断扩大区域范围;12月20日,总局重磅发文称,自2021年1月21日起,电子专票将在全国范围推开。不得不说,国家在财税数字化方面的改革政策导向之明确,力度之大,做法之坚决,让人赞叹,也使企业实行专票电子化势在必行。同时,电子专票的推广不仅提升了企业的会计管控效率和税务筹划能力,还能帮企业完成财务和税务系统的升级改造以及与税务平台的对接问题。
伴随国家在财税数字化转型上强有力的措施的同时,对企业监管方面也越来越严格。继金税三期后,金税四期也接踵而来,并将推动我国税收治理逐步从“信息治税”升级到“智慧治税”的新形态。未来,税务机关将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实时分析识别纳税人行为和特征,这对企业的财税及数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热点二
2020年8月,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银保监会和多家银行反映,银行函证实务中存在不能有效核实接受回函的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及联系方式的真实性等问题。为有效解决以上问题,切实提高银行函证工作质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填报接受银行函证回函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