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就要“与时俱进”,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财务,就更加需要不断地学习提升自己,时刻关注身边的实务热点才行~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4月份的12366每日咨询热点,每天学习一点新知识,让实操更加轻松!
1、在深圳哪些居民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答:凡属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深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哪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式最好?如果填报信息较多,一次填不完怎么办?
答:为了提高申报纳税的准确性,节约办税时间,建议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系统提供了清晰的填报指引和信息提示,并且今年我局对电子税务局的网上申报功能进行了优化,改变了以往需要逐个表单保存后再申报的填报方式,调整为填报时可在各表单之间随时进行切换,表单相关数据会自动关联,无需再逐个表单保存;纳税人可更方便、快捷和准确地完成申报表的填报;同时,网上申报功能还支持分次填报,即纳税人可先填写一部分表单暂存,不必一次性填写完整。网上申报系统支持先申报后缴款的方式,纳税人可以先完成申报,只要在规定期限之前缴款便不会产生滞纳金。
3、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纳税人是不是不用将资料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了?
答:202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汇算清缴资料留存备查方式,即相关汇算清缴资料由纳税人自行保存,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时才需报送。如纳税人发生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或者属于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优惠政策且不属于清单式管理的,应按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报送税务机关,具体可查询我局办税指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原标题: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1年4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wdt/ztzl/12366nsfwrx/12366rdwt/202104/1eb2d3732d144ae1854a6541631f3e9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