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情形: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其取得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
例: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购买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000元,进项税额34000万元,该批材料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老建筑项目,该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直接计入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或相关科目 234000
贷:银行存款 或相关科目 2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