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公益性捐赠支出可结转三年
依据201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修订,2018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规定,除明确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外,还明确企业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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