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单位发布了一篇关于济南市社保中心成功识破一起伪造银行票据骗局的实务热点新闻,详细内容,中公会计小编为为您整理如下:

6月13日,市社保中心通过银行进行查询,证明某单位提供的票据是伪造的,证实该单位用伪造的票据为自己免责,把“无法扣款成功”的责任推卸给市社保中心所属的高新办事处是一场骗局。
6月10日,市社保中心高新办事处所辖一家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苏某,到高新办事处要求开具“参保缴费证明”,用于在济南购买房子。经查询,该单位通过“网银代扣”缴费,因银行存款不足,于4月21日、23日两次扣款均不成功。6月份补缴后,因不具备“连续缴费”条件,无法开具证明。为达到目的,苏某打起了歪主意,想把责任推卸给高新办事处,“要求给个说法或者出个不欠费证明”。
高新办事处经办人员要求苏某提供银行流水。苏某两次去银行才拿来所谓“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及4月当月银行账户存款进账单”,声称自己账户余额足够扣款,是社保中心原因造成扣款不成功。
但是,该票据显示的记录,与不能“网银代扣”的事实相冲突。因此,市社保中心在银行协助下,调取了该单位真实数据——“该单位于2019年4月29日只存入100元,4月当月余额只有179.24元,当月余额不足无法扣款成功。”充分证明该单位伪造银行票据。
伪造银行票据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章第十四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市社保中心提醒,识别伪造银行票据,避免上当受骗,有两种办法:
第一,通过银行网站进行查询,电子回单查询,自主对账单查询,把此单位的信息输上,就能找到实际存款凭证。
第二,下载一个银行的手机APP,用手机APP顶端“+”里面的“扫描”功能,扫描回单上面的二维码即可验证真假。
原文链接:http://jnsi.jnhrss.jinan.gov.cn/art/2019/6/14/art_14597_3021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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