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财会人员,我们深知工作中需要小心谨慎,但是“马有失蹄,人有失手”嘛~这不就出现了一个把发票弄丢的小迷糊儿。相信肯定也是着急上火的,下面小编告诉你怎么处理发票丢失事件!
首先,我们要知道发票丢失、被盗的,须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办理丢失、被盗发票的缴销事宜。
然后,在2天内到当地新闻媒介公开作废声明。
发票丢失、被盗的缴销申请流程:
领取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发票遗失的证明材料;
2、在当地新闻媒介公开作废声明;
3、《发票领购簿》
4、其他需要的资料。
然后,发票管理部门对用票人提交的以上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开具《发票业务受理回执》交用票人,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用票人的申请资料,审查无误的,制作《税务行政处罚调查审理报告》、《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限期改正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用票人给予相应处罚。
这个处罚......又是什么鬼?小编臆测应该是人为故意扔掉的这种吧!
发票管理部门在《发票挂失声明决定表》上做出决定意见后,即时在《发票缴销登记表》及《发票领购簿》上签章并登记缴销记录,并在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缴销发票的信息。用票人凭《发票业务受理回执》领取《发票领购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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