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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回扣、服务费?玄机重重

2019-08-07 18:59:12  

本文来自——中国会计视野 黄扬易

佣金、回扣、服务费,都是服务,只是回扣是违法的,没有合规的节税方法提供。对于其他服务费,准确把握现代服务业的概念、税收政策,合理设计好业务,可以有效节税。

现代服务业及其适用的基本税收政策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各项服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可以查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除动产租赁13%税率、不动产租赁9%税率(或5%征收率)、交通运输业9%税率外,其他基本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不动产租赁为5%)征收率,季度收入30万元以下享受免税政策。提供服务方按规定纳税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服务方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此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第七条,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

辨清容易混淆概念,正确做税务处理

现代服务业涵盖的范围很广,不同项目适用的税费政策可能不同,如果混淆概念,就容易导致多交税或者少交税,常见容易混淆的项目有:

(一)广告设计与广告服务

设计服务和广告服务,均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但广告设计服务,归入设计服务,而不是广告服务。设计服务与广告服务,适用的增值税政策一样,不同的是,广告服务需要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而设计服务不同,因此,应注意避免将广告设计按广告服务处理。

根据财税[2016]25号文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二)咨询服务与经纪代理服务

咨询服务,是指提供信息、建议、策划、顾问等服务的活动。包括金融、软件、技术、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流程管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也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咨询服务和经纪代理服务,均属于现代服务业,适用的增值税政策一样,但由于销售佣金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有5%的扣除限额,企业应当注意区分,避免被做纳税调增处理。例如,一家企业提供的是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品牌策划、市场调查等,属于市场推广费用,按咨询服务处理,如果提供的只是中介服务,即介绍客户购买产品,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佣金,此时属于佣金服务,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有限额(财税[2009]29号)。

【案例3-28】上海艾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不属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说明

从经营范围看,母公司艾均股份的经营范围为:“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制作,商务咨询,旅游咨询,工艺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子公司羽岑信息的经营范围为:“网络信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投资管理,网络技术开发,软件设计开发,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销售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工艺礼品,照相器材,摄影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从经营范围看,公司不涉及房地产经纪业务。

结合公司具体业务模式分析,公司不存在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公司通过供应商管理、整合营销收取整合营销服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具体楼盘的实际情况,通过对用户数据的挖掘、整合及分析,为开发商提供以提升潜在购房者精准度为核心的推广、营销服务,并协助开发商对中介、营销活动供应商、媒体供应商等第三方供应商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公司全媒体精准营销,开发商楼盘信息得以准确送达真正的潜在购房者,潜在购房者的购房意愿也被有效增强。子公司羽岑信息经开发商授权许可,向购房者提供团购优惠活动,并在各楼盘销售中心设立团购专区和pos 机,向参与团购优惠活动的消费者收取团购费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羽岑信息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留存部分团购费用作为营销服务收入,其余部分经本公司、开发商、供应商三方核实确认,支付予各供应商,可见,羽岑信息不属于居间、代理服务。艾均股份作为活动策划服务供应商,为房地产整合营销服务客户提供活动策划服务,并按活动项目取得收入,本质上亦不属于居间、代理服务。因此,公司不属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无需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易税易行】企业可以选择将宣传推广服务外包给其他单位(例如上例中的艾均股份),或者是自行成立市场推广公司(或营销推广部等个体),营销推广主体向原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原公司收取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销推广主体利用相关的核定征收政策、地方的财政奖励政策,从而降低总体的税收成本。

【思考3-19】支付境外的进口业务佣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支付境外的进出口佣金,目前多数的处理方式是按规定扣缴增值税(境内方为受益方),不扣缴企业所得税(佣金劳务全部发生在境外)。

支付给境外的佣金,如果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依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不需要扣缴增值税,但目前对于如何界定“完全在境外发生”,各地的实际判断标准可能不一致,企业可以依据下面的政策进行判断。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或者是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第一条列举了不属于四种情形,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二)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三)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四)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53号公告列举了四项,但并不代表只有这四项才属于完全在境外发生,其他服务符合条件的,仍然可以按相关政策操作。

人力资源服务与服务外包、受托加工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依据财税[2016]47号公告,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受托加工服务,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受托加工收入按照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服务外包,指企业将原本由自身提供的业务和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服务外包直接按服务适用相关税收政策,通常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准确区分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服务外包、受托加工服务,才可以按规定开具或索取发票,避免多交税或少交税。

【案例3-28】方林科技错误取得发票补缴增值税近700万元

2017年4月14日,苏州方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因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并要求补缴增值税税款6,766,379.21元,被追回出口退税60,788.81元,并加收滞纳金。公司2014年和2015年收到由苏州弘正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苏州勤百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乔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苏州瀚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苏州皖苏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5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计40,159,811.79元,税额6,827,168.02元,并已申报抵扣。上述五家开票单位均与公司签订生产线外包合同,并根据合同内容以结算“加工费”的方式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税务局实地调查认定以上五家单位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属于提供劳务服务,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及第八条之规定,造成少申报缴纳增值税6,766,379.21元,多退出口退税60,788.81元。

【思考3-20】生产线外包服务,是劳务,还是受托加工?

【易税易行】案例中,公司与五家公司签订的都是生产线外包合同,按规定支付五家公司费用,是属于受托加工、人力资源外包还是服务外包,要看具体的合作方式、相关的合同条款。从公告看,江苏省苏州市国家税务稽查局的观点是按劳务费处理,不属于受托加工,不能够开具专票(2014、2015年尚未营改增,按5%缴纳营业税,当前可以按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外包可以选择按5%简易计税)。营改增之后,即使是按苏州国税稽查局“提供劳务服务”的观点,五家服务公司也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或者5%),当然前提是有实际的业务、定价合理,企业做好合理的税收安排,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易税易行】不同税务机关对同一事项的判断处理,很多时候会有不同的口径,案例当中公司按加工处理被要求补税,换成是其他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又是另外一种结果,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对此,企业需要对业务做合理的规划,同时完善相应的合同条款,避免相关风险。一些地区对类似的服务外包公司会有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此时将生产线管理外包,可以有效解决生产线人员频繁变动问题,同时还可以申请相应的财政奖励,增加企业的总体收益。

原文链接:http://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904/188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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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扬易)

来源: 中国会计视野 黄扬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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