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中国会计视野 梁晶晶
根据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税代码表,结合政策查询,截止2019年7月,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有22个,按照便于记忆的原则,我将上述优惠项目分为了4类,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第一类,与住房相关的优惠,一共有4项。分别是个人销售住房免土地增值税,标准普通住宅不超20%的增值率,以及不超20%增值率的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都可以适用免税。
第二类,与改制重组相关优惠,一共有12项。前8项针对的都是特定的公司改制重组,后面4项是面向大部分的企业改制重组,需要注意的是,改制重组中任何一方如果是房地产企业,就不能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
第三类,与体育相关的优惠,一共有3项。对亚运会、北京冬奥会,世界军人运动会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免征。
第四类,与特殊转让相关的优惠,一共有3项。分别是合作建房自用、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原文链接:http://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908/1930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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