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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抢个红包还要交税?相关政策终于说明白了!

2019-10-08 14:21:12  

在财会圈儿,有这么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家——网络红包到底需不需要交税?今年,相关政策终于明确了!那么,官方给出的答案到底是什么呢?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会计热点内容分享:

这年头抢个红包还要交税?相关政策终于说明白了!

微信、QQ、电商平台等网络红包是否应交个人所得税,几年前就争论不休。为此,(传闻)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被人们广泛的引用,甚至还出现在一份涉税司法裁判文书里。但这个神秘的409号文,在各税局官网上根本就差不到,具体原因不得而知,难道是不予公开!

终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对网络红包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开予以明确。

企业给所属员工发的网络红包,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税;

企业给所属员工以外的个人派发的偶然性质的网络红包,比如在广宣活动、公司年会等活动中,随机派发的网络红包,应按“偶然所得”预扣预缴个税;

个人给个人发的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指中国传统意义上的红包,体现的是中国人礼尚往来的一种正常人际关系,体现和谐相处的友好情结。比如压岁钱、生日祝愿、婚嫁喜庆贺礼等。但如果是上下级之间借此进行行贿受贿的,就会埋下廉政风险哦。

2、指互联网社交的娱乐形式之一。各类互联网“群”出现以后,许多小伙伴儿偶尔在群里以发红包的形式冒个泡,刷下存在感,活跃一下群了的气氛,有“搞事情者”深更半夜发红包,向看看逮到几个“夜猫子”。也有慷慨的群主经常发下红包活跃一下气氛。

这两种情形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无偿!另外,如果个人之间的网络红包,只是收付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形式而已,那么,均应该按规定的项目征个税。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热点——这年头抢个红包还要交税?相关政策终于说明白了!相关内容分享了。想要获取更多会计热点内容,可关注中公会计考试网“会计实操培训”,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原标题为:个税早知道,红包大胆抢

原文链接:http://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908/1929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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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会计视野 疯狂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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