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会计实操
 

增值税“未开票销售额”填报负数的风险

2019-12-12 10:42:33  

身为会计人,我们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会计实务热点内容是:增值税“未开票销售额”填报负数的风险

增值税“未开票销售额”填报负数的风险

一、现实情景

实务中的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企业将货物销售或提供了应税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但买方企业要求卖方企业延迟开具发票。

卖方企业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后,因为当月未开具发票,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该业务按照“未开具发票”进行申报,正常缴纳增值税。

几个月后,买方企业要求卖方企业开具发票。卖方企业开具发票后,在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通常会在“未开具发票”填报以前期间已经申报过的销售额和税额。这样填写表格才不会导致企业重复纳税。

二、文件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以下简称“124号文”)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项比对时,要求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94号)的规定,124号文从2018年5月1日就要开始在全国正式执行)。

三、存在风险

依据上述规定,对企业在“未开具发票”栏内填报负数,很可能会出现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大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的情况,导致比对发现异常。

一旦该情形出现,税务机关的异常处理岗会按规定将企业的税控系统锁定,并向其反馈比对不相符的内容,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开票。企业只有提交详细说明并经异常处理岗认可,税控系统才可解锁。

尽管卖方企业可通过事后说明进行弥补,但该说明是否能够得到认可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如果卖方企业统一为按开票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很可能存在人为延迟纳税的风险;如果按规定时间纳税,则又存在上述可能被锁定税控系统的风险。

四、解决建议

企业该如何处置?

“两害相权取其轻”,相对合理的办法就是对企业内部的销售策略进行调整,尤其是对销售实现后开具发票的期限做好统一规定,并争最大程度取得到客户的理解。对于个别不好解决的客户,也要本着“按时纳税”的原则,先把增值税进项申报,后续出现异常,再向税务机关进行合理解释(当然,如果提前能和税务机关沟通好,得到异常处理岗的理解和支持是最好不过的)。

推荐阅读:

增值税发票各联次都有什么用途?

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这22项信息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注明

以上就是中公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实务热点:增值税“未开票销售额”填报负数的风险相关内容分享。想要获取更多会计实务热点内容,可关注中公会计考试网“会计实操培训”,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原文链接:http://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805/173752.shtml

[免责声明]相关信息来自于中国会计视野,版权归原作者张海涛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来源: 中国会计视野 张海涛

上一篇 享受税收优惠是否免予报备?
下一篇 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会计实操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与大家共同探讨实操难题,学习路上不孤单

会计实操
课程/班次快速咨询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会计实操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