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银行专业人员
(1)学历: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各招聘单位公告内容为准。
(3)从业经历:必须具有2年及以上国有银行、市级及以上股份制银行工作经验。
(三)户籍条件
原则上以本地户籍为主。详见各招聘单位具体户籍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指定招聘页面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考1家招聘单位1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8:00—8月1日17:00。
(二)简历筛选。由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根据报名人员学历、专业、年龄、户籍等因素与报考岗位匹配度进行简历筛选,并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筛选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简历筛选通过人员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对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方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当地县(区)扶贫办开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贫困户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抗疫援鄂医疗队家庭子女须提供父母所在医院开具的加盖公章证明。
银行专业人员须同时提供个人工作经历承诺书,如事实与承诺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四)笔试及面试。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加权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有人员放弃,可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政审及征信审查
1.体检。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政审。到拟录用人员学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原工作单位进行外调政审,了解其日常表现,重点掌握是否存在劣迹、不良记录等(对于银行专业人员,还要重点了解其银行业务工作经历是否属实)。
3.征信审查。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本人征信报告,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查。
通过上述程序者,确定为录用人员,上述任一程序不合格者,即行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录用。为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征信审查者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七)岗前培训。通过培训验收考试及省联社柜员上岗考试者可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间未通过上岗考试者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相关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等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我单位有权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在履行录用手续时,如未按期毕业且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录用。
(二)我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指标。
(三)考生录取通知公布后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新员工正式上岗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五)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请根据通知及时缴纳。
(六)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工资待遇按招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人员一般3年内不得跨法人行社调转,对于报考定向农村类网点工作人员岗位的,一般5年内不得向城区类网点、机关(中心)或跨法人行社调转。如违反约定,须向单位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九)为助力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招聘,实行指标单列,笔试单独排名,单独组织面试。
(十)考生应当服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招聘服务机构笔试现场各项组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