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自治区联社收到报考者发送的《公开选聘报名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至报考人员的报名邮箱。报考者应于《公开选聘报名表》发送成功后的次日查看邮箱,认真阅读资格初审意见。
自治区联社的资格初审时间为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7:00。凡初审意见为“退回补充或者修改信息”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修改完善后,最晚于10月18日12:00前重新发送《公开选聘报名表》。“退回补充或者修改信息”以一次为限,重新发送的《公开选聘报名表》仍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
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个人邮箱而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意见为“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能够参加考试。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0年10月21日至23日,自治区联社将通过报考人员的报名邮箱发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
(五)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公开选聘岗位数的比例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适当核减公开选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均由自治区联社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20年10月29日至30日,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通知。按照笔试成绩 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如有主动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如遇最后一名加权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任现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开选聘报名表》原件、所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工作经历的证明,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证件照4张(须与《公开选聘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于2020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星期日),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自治区联社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岗位适应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发现问题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自治区联社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研究确定拟公开选聘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阶段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