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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四次期货从业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保障基金的使用

2019-09-02 18:40:57  

2019年期货从业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期货从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期货从业,中公小编针对2019第四次期货从业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保障基金的使用为大家如下整理:

《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保障基金的使用

1.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员。

2.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3.期货交易所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

4.期货交易应当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

5.期货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

6.期货公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又同时经营其他期货业务的,应当严格执行业务分离和资金分离制度,不得混合操作。

7.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8.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会员未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该会员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会员承担。

9.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交易所先以该会员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10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向结算会员收取结算担保金。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第四次期货从业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保障基金的使用,希望能够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最后,小编在这里也预祝大家都能够顺利通过2019年的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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