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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备考必背新法规法条来了

2020-07-07 11:43:08  

2020年颁布的税务师考试大纲明确说明考试适用的已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这就说明,2020年税务师教材会收录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一系列政策。而历年考试,新收录的法规法条都是考试的热点内容,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今年《税法一》收录的新法条,在学习和复习的过程中,重点关注这些新增的内容。

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19 年 8 月 31 日)

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 年 7 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 A 级或者 B 级;

3.申请退税前 36 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 36 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 12 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 12 个月但满 3 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 2019 年 3 月 31 日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四)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进项构成比例,为 2019 年 4 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此政策可考性很高,去年的教材中就收录了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今年此政策为升级版,大家在学习的注意要注意区分不同行业增量留抵退税适用的公式是不同的。

二、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09-30)

(一)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 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 号印发)执行。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 12 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 2019年 10 月 1 日起适用加计抵减 15%政策。

2019 年 10 月 1 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 3 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 15%政策。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 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 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这条政策是热点中的热点,无论其重要性还是可考性都是比较高的,可以在客观题中考核大家符合加计抵减的条件、公式,更加可以运用到计算题、综合题中,因此一定要熟悉并掌握此政策。

三、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 年 4 月 10 日)

为支持脱贫攻坚,现就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目标脱贫地区”包括 832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 6 县 1 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此条政策为税收优惠,难度没有上面两条高,学习的时候稍微注意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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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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