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考试大纲中《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与2018年相比变化不是很大。中公小编分别对各科目的考试大纲与2018年考试大纲做了详细对比。从大纲全文来看,2019年大纲与之前2018年大纲,教材由四篇调整为三篇,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1. 第一篇整体变动不大,第1-5章有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把第6章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由第四篇调整至第一篇。
2. 第二篇变动较大。调整了第7、8、9章章名表述,将原第9章“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拆分为单独的两章,将公司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两章进行重新编写,将第17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由原第四篇调整至第二篇。新增了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三章内容,删除了“熟悉民事义务、民事责任”“了解破产及破产法”“掌握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掌握涉及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撤销与无效”“了解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等内容。
3. 第三篇变动较大。将原刑法基础、涉税犯罪法律制度两章内容合并为刑事法律制度一章。新增监察法律制度一章,新增“贿赂犯罪”“刑事审判”“缺席审判程序”等内容。删除了“刑事诉讼证据”“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内容。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大纲变化 | ||
2018年 | 2019年 | 变化 |
前言一段 | 前言两段 | 政策截止时间变化,由“2018年度3月31日”变为“2019年度3月31日” |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 |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内容 |
第一章章名由“行政法基本理论”变为“行政法基本内容” |
一、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 (一)了解行政法特征 (二)掌握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行政法的渊源 (四)了解行政法律关系 |
一、行政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法特征 (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行政法的渊源 (四)了解行政法律关系 |
将“一、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改为“一、行政法基础” |
三、行政行为 (一)熟悉行政行为基本理论 (二)了解抽象行政行为 (三)掌握具体行政行为 (四)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五)了解行政事实行为 |
三、行政行为 (一)熟悉行政行为内容 (二)了解抽象行政行为 (三)掌握具体行政行为 (四)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五)了解行政事实行为 |
将“(一)熟悉行政行为基本理论”改为“(一)熟悉行政行为内容” |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 |
一、行政许可概述 (一)了解行政许可的分类 (二)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 (三)熟悉《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
一、行政许可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许可的分类 (二)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 (三)熟悉《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
将“一、行政许可概述”改为“一、行政许可法基础” |
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 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 |
一、行政处罚概述 (一)了解行政处罚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
一、行政处罚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处罚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
将“一、行政处罚概述”改为“一、行政处罚法基础” |
第四章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 第四章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 |
一、行政强制概述 (一)熟悉行政强制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强制的设定 |
一、行政强制法基础 (一)熟悉行政强制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强制的设定 |
将“一、行政强制概述”改为“行政强制法基础” |
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 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 |
一、行政复议概述 (一)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
一、行政复议法基础 (一)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
将“一、行政复议概述”改为“一、行政复议法基础” |
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 将本章从第四篇诉讼法律制度调整至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 | |
一、行政诉讼基础 (一)了解行政诉讼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
将“一、行政诉讼概述”改为“一、行政诉讼基础” | |
第六章 民法总论 | 第七章 民法基本内容 | 将章名“第六章 民法总论”调整为“第七章 民法基本内容” |
一、民法概述 (一)了解民法的特征 (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一)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熟悉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四)掌握民事法律事实 |
一、民法基础 (一)了解民法及其特征 (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了解民事法律关系及其特征 (四)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五)掌握民事法律事实 |
原标题一、二内容合并,调整表述,删除了“熟悉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内容 |
三、权利主体 | 二、主体制度 | 将标题三、四、五调整表述 |
四、民事权利 | 三、权利制度 | |
五、法律行为与代理 | 四、行为制度 | |
六、诉讼时效与期间 (一)了解诉讼时效的要素 (二)了解期间、期日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三)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四)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
五、时效制度 (一)了解诉讼时效的要素 (二)了解期间、期日适用范围 (三)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四)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
调整表述,删除了“期间、期日的概念” |
第七章 物权法 | 将章名由“第七章 物权法”调整为“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并调整了本章下所有标题的表述 | |
一、物权法概述 | ||
二、所有权 | ||
三、用益物权 | ||
四、担保物权 | ||
五、占有 | ||
第八章 债法 | 第九章债券法律制度 | 将章名由“第八章 债法”调整为“第九章 债券法律制度” |
一、债法概述 二、合同法 (一)了解合同概述 |
一、债法基础 二、合同法律制度 (一)了解合同与合同法 |
调整标题一、二、(一)的表述 |
三、侵权责任法 (一)了解侵权行为与侵权法则 (二)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 (四)掌握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责事由 (五)熟悉法律特别规定的各类型侵权 |
三、侵权法律制度 (一)了解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二)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掌握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责事由 (五)熟悉各类型侵权的构成要件 |
调整表题三、(五)的表述 |
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 | 该章完全新增 | |
一、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一)熟悉婚姻家庭法基础 (二)熟悉亲属制度 (三)掌握婚姻制度 (四)掌握家庭关系 二、继承法律制度 (一)熟悉继承法基础 (二)掌握法定继承 (三)掌握遗嘱继承 (四)掌握遗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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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语合伙企业法 | 第十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 原第九章拆分为第十一、十二两章重新编写 |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三)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 二、合伙企业法 (一)熟悉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掌握合伙企业的种类 (三)掌握和货期特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 (四)掌握合伙企业的管理 |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基础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二)熟悉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区别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规则 (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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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法基础 (一)熟悉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熟悉合伙企业的一般法律规则 二、合伙企业的种类 (一)掌握普通合伙企业 (二)掌握有限合伙企业 三、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一)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 (二)掌握合伙企业的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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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公司法律制度 | 第十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 |
一、公司概述 (一)了解公司类型 (二)熟悉公司能力 (三)掌握公司章程 (四)熟悉公司独立法人地位 |
一、公司法基础 (一)了解公司类型 (二)了解公司能力 (三)熟悉公司章程 (四)掌握公司资本 (五)熟悉公司法人地位 |
原标题一调整表述,将“熟悉公司能力”调整为“了解公司能力”,“熟悉公司独立法人地位”调政委“熟悉公司法人地位” |
二、公司基本制度 (一)掌握公司出资 (二)掌握股东权利 (三)掌握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四)掌握股东诉讼 (五)了解公司财务会计 (六)熟悉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 三、有限责任公司 (一)熟悉公司设立 (二)掌握组织机构 (三)熟悉特殊形式 (四)熟悉股东资格与股权转让 四、股份有限公司 (一)熟悉公司设立 (二)掌握组织机构 (三)熟悉股份转让 |
二、公司设立 (一)掌握公司设立方式 (二)掌握公司设立条件 (三)掌握公司设立责任 三、公司股东 (一)掌握股东出资 (二)掌握股东权利 (三)掌握股东资格 (四)掌握股东诉讼 四、公司运行 (一)掌握公司组织机构 (二)熟悉公司特殊形式 (三)熟悉股权与股份转让 (四)掌握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五)了解公司财务会计 (六)熟悉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 |
对标题二、三、四内容全部重新编写 |
第十一章 破产法律制度 | 第十四章 破产法律制度 | |
一、破产概述 (一)了解破产及破产法 (二)掌握破产原因 二、破产案件申请与受理 (一)了解破产案件的管辖 (二)掌握破产案件的申请 (三)熟悉破产申请的受理 (四)掌握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三、管理人制度 (一)了解管理人的种类及任职条件 (二)熟悉管理人的确定与更换 (三)熟悉管理人的职责及报酬 四、破产债权 (一)掌握破产债权的申报 (二)掌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 五、债务人财产 (一)掌握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与认定 (二)掌握设计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撤销与无效 (三)了解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 六、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一)掌握追回权 (二)掌握取回权 (三)掌握抵销权 |
一、破产法基础 (一)熟悉破产原因 (二)了解破产案件管辖 (三)了解破产管理人 二、破产申请与受理 (一)掌握破产案件申请 (二)熟悉破产申请的受理 三、债权申报 (一)掌握债权申报 (二)熟悉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 四、债务人财产 (一)掌握债务人财产 (二)掌握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
将前六项内容重新编写,调整为四项内容,删除了“了解破产及破产法”、“掌握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掌握设计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撤销与无效”、了解破产费用的共益债务 |
第十五章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 该章完全新增 | |
第十六章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该章完全新增 | |
第十五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 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 无变化 |
第三篇 刑事监察法律制度 | 第三篇篇名由“刑事法律制度”改为“刑事监察法律制度” | |
笫十二章 刑法基础 | 笫十八章 刑事法律制度 | 将原第十二、十三章内容合并为一章,即将刑法基础、 涉税犯罪法律制度合并为刑事法律制度一章 |
一、刑法概述 (一)了解刑法的解释和效力 (二)熟悉刑法基本原则 (三)熟悉追诉时效 |
二、刑法基础 (一)了解刑法解释和效力 (二)熟悉刑法基本原则 (三)熟悉追诉时效 |
将“一、刑法概述”改为“一、刑法基础” |
三、刑罚适用 (一)熟悉刑罚种类 (二)了解量刑的原则和情节 (三)掌握累犯、自首、立功 (四)掌握数罪并罚和缓刑 (五)掌握减刑和假释 |
三、刑罚种类与刑罚适用 (一)熟悉刑罚种类 (二)了解量刑的原则和情节 (三)掌握累犯、自首、立功 (四)掌握数罪并罚和缓刑 (五)掌握减刑和假释 |
将“三、刑罚适用”改为“三、刑罚种类与刑罚适用” |
第十三章 涉税犯罪法律制度 一、涉税犯罪概述 (一)熟悉危害税收征管罪 (二)了解渎职罪 |
删除“一、涉税犯罪概述” | |
第十三章 涉税犯罪法律制度 二、危害税收征管罪 ...... (十四)掌握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
四、危害税收征管罪 (一)掌握逃税罪 ...... (十四)掌握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
将原来第十三章涉税犯罪法律制度的第二点危害税收征管罪移至第十八章刑事法律制度的第四点危害税收征管罪 |
五、贿赂犯罪 (一)熟悉行贿罪 (二)熟悉受贿罪 (三)了解介绍贿赂罪 |
新增 | |
第十三章 涉税犯罪法律制度 三、渎职罪 (一)熟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熟悉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三)熟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四)了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
六、渎职罪
(一)熟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熟悉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三)熟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四)了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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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来第十三章涉税犯罪法律制度的第三点渎职罪移至第十八章刑事法律制度的第六点渎职罪 |
第十六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 第十九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 |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了解刑事诉讼 (二)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二、刑事诉讼参与人 (一)掌握刑事诉讼的当事人 (二)熟悉其他诉讼参与人 |
一、刑事诉讼法基础 (一)了解刑事诉讼 (一)掌握刑事诉讼当事人 (三)熟悉其他诉讼参与人 |
将“一、刑事诉讼法概述”改为“一、刑事诉讼法基础”,删除“(二)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二、刑事诉讼参与人 |
三、刑事诉讼有关制度 (一)掌握辩护 (二)熟悉代理 (三)掌握强制措施 |
二、辩护与代理 (一)掌握辩护 (二)熟悉代理 三、强制措施 (一)熟悉拘传 (二)熟悉取保候审 (三)熟悉监视居住 (四)熟悉拘留 (五)熟悉逮捕 (六)了解强制措施的撤销、变更与解除 |
将“三、刑事诉讼有关制度”改为“二、辩护与代理”,将“(三)掌握强制措施”改为“三、强制措施”并就该内容进行细化 |
四、证据 (一)了解刑事诉讼证据 (二)熟悉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三)熟悉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判断 |
删除“四、证据” | |
五、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一)掌握立案
(二)掌握侦查
(三)熟悉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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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一)了解立案
(二)熟悉侦查
(三)熟悉提起了解立案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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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掌握立案”改为“了解立案”,将“掌握侦查”改为“熟悉侦查” |
六、刑事诉讼程序 (一)掌握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二)掌握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三)熟悉死刑复核程序 (四)熟悉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
五、刑事审判程序 (一)了解刑事审判 (二)掌握第一审程序 (三)熟悉第二审程序 (四)熟悉缺席审判程序 |
将“六、刑事诉讼程序”改为“五、刑事审判程序”并就该内容进行重新表述,删除了“熟悉死刑复核程序”、“熟悉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
第十二章 监察法律制度 | 该章完全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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